香港人口密集,但土地面積不大,且山多平地少。為了增加土地供應,政府一百多年來策劃了多項填海工程,造就我們現在所居住的繁華都市。根據統計,香港的填海面積約七十平方公里,即城市總土地面積的百分之六。許多我們熟悉的地區,都是經過填海工程而得來,例如尖沙咀東、港澳碼頭及啟德機場等。就讓我們一起看看香港這些年來的變化,以及填海對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影響吧!
香港填海歷史
一八五零年代,中國內地有大量難民為了躲避戰亂,紛紛逃至香港,令港島人口劇增。因此,港英政府於一八五二年推行本港史上首次正式的填海工程「文咸填海計劃」,海岸線由皇后大道位置推至文咸東街,希望透過增加香港島地區的土地供應,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接着,政府於一八八九年又展開了歷時十四年的「海旁填海計劃」,填出德輔道中至干諾道中一帶,著名的香港會、終審法院與皇后像廣場均興建於這片土地上。
然而,香港島的土地資源有限,於是政府便轉而開發九龍區,並集中開發油尖旺及紅磡沿岸一帶,更多次將油麻地的海床出售予私人發展商,由私人公司進行填海工程,成為新填地街一帶。一八九八年,英治政府與清廷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界限街以北至深圳灣的土地,亦同步重點發展九龍與新界區之間的深水埗。自一九零六年起,政府便開始為深水埗的新建土地興建新樓房,又修建連結大角咀與旺角的公路,促進西九龍的發展。一九一四年,政府為了發展尖沙咀火車路線,於梳士巴利道以南填海,其後則在九龍半島進行了多項填海工程,以興建啟德機場。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國內地爆發內戰,大批難民紛紛逃難至香港,令本地人口再次急升,房屋嚴重供不應求。於是,英國委派規劃師亞拔高比來港進行新市鎮發展,以「均衡發展,自給自足」為目標,先於觀塘區試行計劃,再延伸至荃灣、沙田及屯門等地區。一九五零年,有發展商決定於城門河畔旁填海,填出的土地則作住宅用途。當時,香港政府則於銅鑼灣避風塘一帶填海,興建維多利亞公園。
自一九六零年起,政府以增加住宅供應為目標,先後於荃灣等新市鎮、香港島南部及大埔填海,並為了興建地鐵港島線,在港島東多區進行一連串的填海工程。九十年代,政府在赤鱲角填海興建新香港國際機場,北大嶼山新市鎮、西九龍、中環及灣仔等地區的填海工程亦相繼落實。至今,眾多土地發展計劃都需要填海工程,例如興建港珠澳大橋、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東涌新市鎮以及特首林鄭月娥於二零一八年提出的《明日大嶼願景》等。
填海的好處
填海能增加土地供應,有助解決長久以來的土地短缺、房價高企等問題,亦能利用填出的土地發展更多經濟及康樂活動,刺激本地經濟發展,製造更多就業機會,長遠來說可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許多依靠填海而取得的土地都被發展成黃金地段,例如港島區的中環、灣仔和銅鑼灣,以及九龍區的尖沙咀東與九龍灣等。
另外,填海工程能創造出全新的大型社區,不單有助政府更靈活地規劃土地用途、交通系統及社區設施,安置原區居民與其土地權益等問題亦相對較少,增加工程的效率。
填海的壞處
經過多次填海工程後,海港面積大減,對海水的阻力也會相對下跌,令海水流動速度變急。尤其當海上交通繁茂,會導致海浪過急,體積較小的船隻便更難控制航行方向,容易釀成意外。在沿海地區填海並興建密集的住宅大廈亦會造成屏風效應,阻擋自然光線及海風,令市區氣溫上升,甚至加劇空氣污染問題。
而且,填海工程中所用到的建築材料,會對海洋水質及自然生態造成嚴重影響。除了環保考量,亦有人擔心過量的填海工程會破壞自然景觀,打擊本地旅遊業。一九九零年代,有不少市民擔心繼續於港島沿岸地區進行填海工程,會令香港人引以為傲的維多利亞港逐步消失。於是,保護海港協會於一九九五年成立,並提出《保護海港條例》,於一九九七年回歸前正式成為法例,禁止繼續在維多利亞港填海。二零零四年,終審法院更利用此條例推翻灣仔填海計劃,以及提出通過維多利亞港的填海工程前應考慮的三項原則:
一、有迫切和凌駕性的當前需要。
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
三、對環境的損害減至最少。
近年,香港政府為了減低填海工程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提出日後將不再使用大石作為海堤,改為在海岸線興建泥灘或栽種紅樹林等,並在海床放置人工礁,幫助填海後恢復海洋生態,為中華白海豚等物種提供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其他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法
二零一九年,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展開了長達五個月的公眾諮詢,並從中得出填海以外,有潛力為本港提供額外土地的方法,以下為部分建議:
一、發展棕地
棕地為新界鄉郊地區的農地,但因農業活動衰落而需改為進行工業活動,包括用作露天貯物、回收場及港口後勤設施等。新界有超過一千公頃的棕地,當中有逾三百公頃將被用於洪水橋及元朗南等新發展區項目。政府有意利用其餘約七百公頃的棕地改善鄉郊規劃,重置現有的工業作業,並增加住屋供應。
二、重置佔地廣闊的康樂措施
根據統計,全港共有接近一百個佔地廣闊的體育及康樂場地,包括公園、度假營及水上活動中心等。專責小組明白它們的使用率高,遷置工程會影響到當區居民,但仍認為不應排除重置這些設施的可能性。
三、興建岩洞及地下空間
岩洞泛指在岩石地層中經人工開發的大型空間,而地下空間則是特定興建的地下岩石洞室及其他以明挖回填方式建造的大型地庫式洞室。除了可將污水處理廠和廢物轉運站等安置於岩洞,它們亦可用作興建社區與康樂設施。不過,發展岩洞的成本高昂,工程需時甚久,亦不太適合作住宅用途。
四、利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土地
全港共有六十六幅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佔地超過三百公頃,其中粉嶺高爾夫球場最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專責小組建議,政府應優先考慮收回球場粉錦公路以東的三十二公頃土地,並在球場契約結束後三年展開詳細技術研究,在土地上興建房屋,為市民增加住屋供應。
五、重新規劃內河碼頭用地
專責小組發現,位於珠江河口屯門以西、佔地六十五公頃的香港內河碼頭使用量並不高,因此建議政府考慮將碼頭用地改作其他用途,並重新規劃臨近的屯門係沿海地區,達到「地盡其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