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社會中,付出勞力後才獲得合理報酬,這是一個合理的交易,但是這種觀念基於東西方思想的分別,並不能完全套用於香港的家庭。不過很多香港的父母都喜歡將家務與零用錢掛上關係,相信大家本意是希望孩子體會勞動與報酬的關係,但這只是西方人的看法,東方人看重的是家庭關係,做家務是承擔各人的家庭責任,為的是建立愛與親情。人生責任應該跟錢無關,父母應該鼓勵孩子生活上尋找並擔起自己責任。例如個人學業、家庭上的自理,以及將來在社會上的公民責任。實際上家長應否將家務與零用錢掛鈎?如果要實行,應該要注意些甚麼?
毋需太早體會
有些父母選擇不直接發零用錢給孩子,而是要孩子認真負責家務工作之後,才發給相應的酬勞,目的想孩子體會勞動與報酬的關係,讓他們明白長大後的現實社會不再有不勞而獲這種事。看來很有道理,然而按本人意見,孩子年紀還小的時候毋需太早體會,直到孩子十多歲,差不多可以足齡做兼職時才開始亦未遲。
如行多勞多得制,宜以清單記低
在一些家庭中,零用錢的多寡和孩子的付出有密切關係。如果孩子想要賺多一點零用錢,可對父母表達他的想法和一同討論可行的做法。約定好孩子們期望所做的家務及所允諾的酬勞,然後把大家討論的結果寫成一份清單,這樣比較不會忘記自己的任務,父母也比較容易記錄他應得的零用錢數額。
承諾以後要切實執行
當孩子跟父母約定好自己必須負責的家務後,記得要提醒自己依照約定的時間,完成該做的事。例如孩子早上起床有沒有記得整理床鋪?出了房間是不是有隨手關燈?有沒有忘記餵家裏的寵物吃東西?假如忘記了,父母可作提醒。
讓孩子在家務中學習自理
父母應從小教導孩子做家務,讓他們從中學會自理能力。以下各項我建議用以培養孩子做家務的項目可自由增刪,可以按不同日子(例如每半年一次)開展兩至三項家務,直至達成目標。時期長短由父母決定,可利用家中的月曆表或自製一些精美的自理能力時間表作記錄,並加以獎勵。獎勵可以是小禮物,例如一杯杯雪榚或糖水;給孩子特權,例如打機時間可延長半小時;父母的特別陪伴,例如陪孩子玩想玩的遊戲等。
別忘了,家務本是孩子的責任,家庭成員本來就有責任互相幫忙、攤分家中的工作,減輕家務負擔。每位家庭成員應該本着「愛家更愛家人」的觀念出發,孩子自然會由保持自己房間的整齊清潔和執拾書包等家務學起。等到孩子明白了自己的責任,曬晾衣物、洗碗、倒垃圾等愛家行動就不需再與金錢掛鈎了。 撰文:財商教育學院校長關顯彬
撰文:財商教育學院校長關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