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故事的概念是來自《富爸爸:有錢有理》一書 :
學明是一名高中生,高中畢業後他不想讀大學,於是在家附近找工作。他很順利地在一間水果店找到一份工作,很快開始上班。學明很聰明,前輩們教他做的很快便學上手,不久,店裏幾乎所有大小事情他都很快學會了。
有一天,他想到既然自己學了那麼多,也熟悉水果店整個運作模式,不如自己也來當老闆,這樣便不用一天到晚替人做牛做馬,只是收取固定的薪水而已。
學明找來幾位比較要好的同事,在附近開設了一間小小的水果店。不過沒多久,學明發現了一些問題。店裏大大小小的事只由他一個人打理,那些被他找來的同事整天只會偷懶,客人來了既不招呼,甚至有時候會偷吃店裏的水果。
學明覺得這樣下去不行,於是他決定要革新。他把那些混水摸魚的員工全部辭退,改聘了幾個工作較認真、態度勤懇的年輕人,並引入了系統化的制度,把每個水果都標上條碼,嚴格控制貨品質素與價格,更增設了上下班打卡制度,妥善管理每位員工的出勤與工作狀況。
沒想到經過改革後,學明的水果店生意越來越好,收入也十分穩定。於是某一天,學明把店裏其中一位年輕人叫過來,任命他為店長,每個月薪水加倍,並要求年輕人每個月跟他報告一次營業情況。這時候學明就算沒有到店,每個月還是有錢流入他的口袋裏。
學明對於自己的成就感到興奮,竟然想複製多一間同樣的水果店,但是一想到要重新開始便覺得很累。於是他決定換個方式,開始研究一些也正在努力成長的水果店,找了幾間他覺得很有潛質的,並跟老闆表示自己願意提供資金與經驗,每個月向這些水果店抽取一定比例的營業額。從此,學明正式擁有人生的被動收入,躍身成為一位成功的投資者了。
這故事讓我們明白:「窮人為錢打工,富人則讓錢為自己工作。」的道理。
撰文:財商教育學院校長關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