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聽話時,溫和的父母會以講道理,或民主商量方式管教子女。可是如果民主等同於父母與子女有相等的決定權,那我便不贊成用民主方法去管教了。主要原因是孩子未成年,未懂得理性分析和做決定,例如他們會因為喜歡校裙漂亮或籃球場很大等,而選一間不適合自己的中學。既然有些決定不適宜由孩子做,我們便不要扮民主,例如問他:「生個弟弟給你好不好?」如果孩子說不好,你卻生個弟妹給他,你給了他民主的假象,卻沒聽取他的意見,他會更難接受。
曾經有個四年級男孩,因為要等媽媽放工七時才開始做功課,每晚要做到十時多,期間他的專注力不斷下降,進度緩慢;媽媽的脾氣也大,總在吵鬧中完成功課。媽媽想放學後帶男孩去補習社,可是十個孩子九個都會拒絕,所以我教男孩的媽媽這樣說:「如果一星期你未能在媽媽放工前完成家功課,下星期開始便要去補習社。」問他去補習社好不好,他去的機會是零;我上面的說法,即通知他父母在功課上的決定,他去的機會大了很多。孩子只是四年級,我教父母如果孩子選擇不去,便取消他所有電子產品的使用時間,這樣去補習社的機會便增至九成。如果他寧願不玩電子產品也不去補習社,父母不宜罵他,堅決執行後果便可。假如他願意去補習社,做完練習回家便可開開心心看電視。其實決定權交多少給孩子絕對跟年齡有關,父母可隨子女年紀漸長,逐步將決定權交給他,直至成年便應將所有決定權交還。諷刺的是,不少父母在應當尊重子女決定時,卻不肯放手,例如大學生晚睡、選修哪個學科、交怎樣的男女朋友等。其實對成年的子女父母仍可表達意見,但要學習尊重他們的決定,縱使他們最終沒有跟隨你的意見。做父母真是一個大挑戰,需要很多的智慧和耐性,那些不斷反省、不斷學習的父母,便最值得欣賞!
周婉芬博士 │ 樂苗坊總監、註冊心理學家、遊戲治療師及香港大學社工系輔導碩士課程榮譽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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