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一早向孩子透露自己留給他們千萬遺產,希望他們能夠感受到父母的愛,究竟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曾經有銀行針對本港富裕家庭的財富傳承進行調查,發現持有逾百萬元以上流動資產者,平均希望留下1,100萬元遺產予子女,高於子女期望的300萬元。其中逾半受訪者傾向子女間平均分配財產,但有逾一成人會以對子女偏愛及性別而決定分產比例。
天下父母總是愛錫自己的孩子。留下家財遺產表達對下一代的愛意,本是無可厚非的事。不過我們着眼處不是遺產的多少,而是這種關心能否傳承到我們的生活智慧及能力,意指孩子是否能夠有能力養活自己一世。縱使我們留下億萬家財給下一代,但錢財並無法傳承到生活智慧及本能。
從另一角度來看,千萬家財可能成為子孫的「絆腳石」,令到他們提早「躺平」。生活中欠缺要自身打拼努力和負責任的動機,令他們從小做人沒方向,沒有目標向上,提前享受人生,成長中更不用憂柴憂米,正所謂「吃米不知米貴」,造成下一代只顧讀書,但生活低能。無怪眾多世界級富豪選擇只留下少部份家財給下一代,其餘大部份作慈善用途,因為擔心他們成為敗家兒,那時候,父母一生的勞動成果可能給他們一朝盡敗,你甘心嗎?
相信大家都同意,現今的孩子生於物質極豐盛的年代下,優質的生活環境已經難讓他們體會知足或激發生活意志。因此筆者建議父母別提早將財富向孩子「大曬冷」,生活上應留一步空間給孩子成長。直接點來說,就是要找機會及方法,提升他們的生活本能及管理金錢的智慧。
林則徐家的祠堂有一副對聯寫道:「子孫若如我,留錢做甚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甚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多麼發人深省、饒富教育意義的話。子孫如果像他一樣卓越優異,那麼就沒有必要留錢給子孫,賢能卻擁有過多的錢財,會消磨子孫的鬥志;子孫如果是泛泛平庸之輩,那麼他也沒有必要留錢給子孫,愚鈍卻擁有過多財富,會讓子孫享受現成的財富,好逸惡勞,生活易流於驕奢,揮霍無度。留的財富越多,越是增加其過錯,難保子孫不在金錢中腐化墮落,以致發生子女爭產或耗盡祖產等憾事。
「給孩子魚兒,倒不如教他去釣魚。」因此父母要從小教導孩子明白金錢的價值,並能夠獨立地自我管理金錢,並學習承擔責任,必定勝於天天無意義地想着為他留下千萬遺產。
撰文:財商教育學院校長關顯彬